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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我可以抽離到,連房都沒看,就直接下斡、甚至簽約。
不要愛上你的房子
房子,它最終是資產,不要對它產生感情。
當你昇華(?)脫離了感情面,評估房子,就只剩我買得夠不夠便宜,以後會不會漲,生活機能好不好…等等。
能住,好住,適合住,都算是附加價值。
我真的很認真說。
想要上車的人,找到適合的就上車,以我們年紀來說,這不會是我們人生最後一間房。
人生中,一定會隨著工作變動、人員變動、心境變動,而想要變更居住地,或不適合自己住了。
房子,能住,有60分即可,不要挑挑撿撿。
我在這中間過程中,追房子也追得很辛苦,桃園高雄來回跑。
花費時間或車資是一回事,心中壓力也很大。
(壓力一大,又開始吃了=.=真傷身)
心能定下來,真的做很多決定就會快。
回到一開始,我說的空集合這一篇。
你絕對會隨著你看的房子越多,找出什麼是”必須”的條件。
什麼是可有可無,有就當加分的條件。
對我來說,明廳,無漏水,房間無壓梁,年份可以,室內可以。
對我媽來說,神明說好就行(ok~fine)。
兩者平衡下。
能有交集合最好。
可愛高人說,我可以做到抽離不看房做決定,真的很棒。
其實,我的心態也很單純。
理工腦,直向思考,上車就對了。
買房子,莫談感情,與大家共勉啦。